本报4月22日讯(记者 司路清 通讯员 郑青 侯涛) 冯先生新买的手机拍照时,和其他同型号的手机显示不一样,且没有上网许可证,还老接不到电话,要求退货被拒。最终经过工商部门调解,冯先生换得新机。 冯某近日在五莲县罗山路一电子产品销售中心购买一款i9300三星手机,价值4100元,回家后冯某发现其它同型号的手机在拍照时都显示i9300,而自己手机却显示i747,商家也未提供没三包凭证,来电电话大多接不到。 后冯先生向经销商要求更换带有上网许可证的手机并索要三包凭证。经销商称该手机不存在质量问题,不予退换。后来冯先生拨打了12315,请工商机关协调处理。 经了解,冯先生申诉反映的情况属实,12315工作人员针对此情况向经销商及时宣讲了有关规定。经过多次调解,最终商家于4月17日为消费者冯先生更换一部新i9300三星手机,冯先生对此次调解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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