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冒充警察骗司机下车后行窃
五人犯罪团伙流窜三省行窃获刑
  • 2013年04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本报8451234热线消息(记者 任洪忠 通讯员 万旭平 付振涛) 五人犯罪团伙流窜山东、河北、河南三省冒充警察查车,使被害人离开车辆后,再上车行窃。近日,该团伙中的3名作案人员最重被判决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八万元;另两名作案人员另案处理。 
   2011年3月至2012年2月期间,五位作案人先后在山东聊城、德州、河北邢台、河南范县、南乐等地实施盗窃,作案次数达100余次,涉案经额120余万元。其作案对象大都为收购粮食、棉花的农用三轮车车主,作案过程中,五人先冒充警察查车,使被害人离开车辆,再上车进行行窃。 
  据了解,冒充警察盗窃团伙共计5人,其中谢某、张某二人另处理。在被判决的3人中,均有犯罪前科,其中代某因犯故意伤害罪,2010年1月6日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是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属数罪并罚。刘某、张某皆因抢劫罪曾被同时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高唐法院认为,被告代某、刘某、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作案过程中按照各自分工积极实施犯罪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均为主犯。被告人代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
  最后高唐法院宣判,作案团伙中代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八万元;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零七个月,并处罚金八万元;刘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四万五千元。判决后,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经聊城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