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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打收到条,我再给你钱”
市民担心无证据被坑,经记者协调市民拿到货款
  • 2013年04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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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5日讯(记者 张汝树) 25日,市民楚女士向本报反映,临淄一家大酒店拖欠她送货钱500元,向他们要钱时,酒店要求先打一张收到500元的收到条,然后再给她钱,这样一来,即便酒店不给她钱,她也没有了证据。
  据楚女士介绍,去年,她给该酒店送去了价值500元的调味品,酒店也给她开了收货单据,而后来和酒店要钱时,却被要求先写一张收到500元的收据,然后酒店再给她报销。
  “要了很多次了,就说先开收到货的单据,然后什么时间有钱什么时候再给我。”楚女士说,她以前也是给该酒店送货,都是先收到钱,然后再把收货单据还给酒店,她认为这次酒店是故意的,“酒店把收货单据要回去,那么,他不给我钱,我也没什么证据了”。
  记者与该酒店刘姓负责人取得联系,他说,他们这样做,是为了向酒店报销,报销之后,就会把钱给楚女士,而当问及为什么以前不是这个流程时,该负责人只说,让楚女士去找他就是了。“我已经去了很多次了,每次都没要回钱。”楚女士说。最终,经过协调,酒店负责人把货钱给了楚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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