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为搞传销非法拘禁他人女大学生获有期徒刑
  • 2013年04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本报8451234热线消息(记者 任洪忠 通讯员 潘辉 孟倩) 24岁女大学生江某伙同5名年轻人,为强迫他人参加传销组织,不惜非法拘禁对方。日前,聊城市东昌府区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江某及5名同伙有期徒刑。 
  湖北籍江某等六人系天津天狮传销组织人员,案发前,他们在东昌府区湖西办事处附近租房,为了迫使被害人李某加入其所属的传销组织,江某安排其他5名同伙限制其人身自由达二十余天。最后,在公安局统一打击传销活动中,李某获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江某等六人限制被害人的人身自由,时间已超过二十四小时,达到犯罪程度,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告人的行为严重危害了社会治安秩序,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均应予以刑罚。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江某和另外5人中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剩余四名犯罪嫌疑人两人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两人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