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满不满意,您说话 |
| 省旅游局开启2013年度“人民群众满意旅游企业”创建活动 | |
- 2013年05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
|
近年来,旅游业发展迅猛,表现出了朝阳产业的活力,一大批旅游大项目拔地而起,旅游环境不断优化,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从各个节假日的出游统计中可以看出,人们的出游热情空前高涨。 就在这和谐的环境下,难免有些不和谐的因素出现,扰乱了市场秩序,比如“店大欺客”、无故涨价、强制购物、缩减旅游行程等,让游客心烦意乱,更是无心看景。 近日,国家旅游局向行业通报了2012年10件旅游案例,有“三亚导游门”案、游客不购物遭司机报复案、旅行社违规招徕旅游者案、昆明中国国际旅行社和昆明康辉永立旅行社擅自委托旅游业务案、秦皇岛海燕国际旅行社和长治华夏行国际旅行社违规经营赴台旅游业务案、北京华远鹏程旅行社擅自改变旅游合同行程案、抚顺麒龙旅行社等5家旅行社违规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案等。这是国家旅游局连续第三年通报年度十大旅游案例,目的是引导旅游行业诚信守法经营、优质规范服务。 早在2009年,国务院41号文件提出,要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在满意决定旅游的时代,需要游客的监督,来促进这一目标的完成。如今,“好客山东”品牌已经叫响大江南北,支撑这一品牌的不只是丰富的旅游资源,还需要有责任心的旅游企业和旅游人,以及细微、周到、热情的服务等要素,因此就要求练好内功,在严格执行“好客山东服务标准”的基础上,靠“好客山东”内在的修养打动来山东游玩的游客,去发自内心地标榜这块金字招牌。 为引导旅游企业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提升“好客山东”旅游品牌形象,近期,山东省旅游监察总队联合本报将在全省旅游行业组织开展“人民群众满意旅游企业”创建活动,不断完善为民、利民、便民、惠民服务措施,深化旅游诚信建设,提升旅游满意度。“打造良好的旅游环境,让每一个来山东旅游的人都感到舒心,确实能玩好,是我们旅游人的责任。希望依靠类似的活动,提升旅游企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培育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山东省旅游监察总队长冯泮爽介绍说。 此次活动针对全省范围内的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旅游车船公司。5-7月份,参创的旅游企业按照创建标准,查找“为民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开展自查自纠,并结合单位实际,不断推出各种“为民、利民、便民、惠民”服务措施。 8月份,省旅游监察总队将对创建“人民群众满意旅游企业”的单位进行初审,参创企业必须进行满意度调查,调查可分2-3次进行,有效调查问卷总数不少于300份。9月份,省旅游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市推荐单位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结束后在山东旅游诚信网进行公示,并接受群众监督。 您是否满意目前的旅游环境,您是否在旅行途中遇到了让您十分满意的旅游企业,推荐一下吧,让它成为行业学习的楷模,您的建议将决定一众旅游人的游玩质量和心情。
创建活动咨询热线:0531-82676313 读者推荐热线:0531-85196613/8519657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