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菏泽突击整治城区建筑渣土 |
| 出入口不硬化不得外运建筑渣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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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5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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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区一建筑工地,出入口尚没有硬化,城管局执法人员站了不大会儿,就感觉空气中沙土弥漫。 本报记者 景佳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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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菏泽5月5日讯(记者 景佳) 4日起,菏泽市城市管理局向城区各拆迁、开发建筑工地下发紧急通知,强化对城区建筑渣土的管理。即日起至5月14日,菏泽城区所有的拆迁、开发建筑工地每个出入口必须硬化,安装渣土运输车辆冲洗设备,否则,不得外运建筑渣土。 5日,记者从菏泽市城市管理局了解到,为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城市环境,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18号)等文件精神和菏泽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菏泽市城市管理局遂下发了这份紧急通知,以强化城区建筑渣土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5月14日,城区所有的拆迁、开发建筑工地每个出入口必须硬化,安装渣土运输车辆冲洗设备,否则,不得外运建筑渣土。工地在拆除、破碎建筑物及混凝土和装卸建筑渣土作业时,必须采取喷水措施,控制工地扬尘污染。 通知规定,清运时间为20:00至次日6:00,其他时间不得清运建筑渣土;市级重点工程确需运输建筑渣土的,须报菏泽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运输;下雨天气不得运输。 记者注意到,此次治理将不仅规范工地作业,还对运输车辆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并限定了整改时间。通知称,限期整改现有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重点整改无证无牌、未采取密闭覆盖措施的运输车辆;车体左、右、后三面必须喷涂放大号牌,车体颜色统一喷涂为红色,5月14日前要整改完毕。 菏泽市环卫办业务科长卜金生告诉记者,牡丹区和开发区环卫部门将严把审批关,在建筑渣土运输、处置审批、核准时,要求建筑工地不得使用无证、无牌的渣土运输车辆,否则不予批准。 菏泽市城市管理局开发区执法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候居敬介绍,市城管局行政执法支队全天候对沿途抛撒、扬尘、污染路面及不规范运输的车辆进行查处、扣押;对不规范作业的建筑工地进行处罚。
□记者观察 建筑渣土管理仍是老大难 菏泽城管、交警两部门在2011年12月就出台了史上最严厉的八条“硬杠杠”,但渣土偷倒、乱倒现象仍然存在。 究其原因,一是菏泽市区建筑渣土为属地管理,牡丹区和开发区互相不能跨区域运输处理,且两区无换位执法权,曾造成了重审批轻监管,致使建筑渣土私拉乱倒,沿途抛洒,建筑渣土运输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二是建筑渣土利用方式相对单一。目前渣土多用于填高地面或用于绿化造型用土,市区内可消化的建筑渣土仍较少。 三是菏泽尚且缺少完备的渣土利用和消纳规划。城区缺少规范的渣土消纳场地或中转场地,建筑渣土资源化利用还处于起步阶段。 四是土方包工头违法的成本低获利大。建设商为了省事,把土方处置直接包给土方包工头,土方包工头找来的大货车,为多拉快跑,常常出现超速、闯红灯、超载、乱停、乱鸣、乱撒等行为。同时,一些建筑工地内没有安装渣土运输车辆冲洗设备,有的即使安装了也弃之不用,成了摆设。 (本报记者 景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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