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消费者对电销扰民投诉的大幅增加,记者日前从保监会网站了解到,保监会出台了《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管理办法》,明确提出保险公司及保险代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电话销售禁拨管理制度,禁止在公众休息时间拨打销售,明确了最短6个月的禁拨时限。 《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开展电话销售的产品范围限于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但连续经营电话销售业务两年以上,其间未受到金融监管机构重大行政处罚的,可以通过电话销售分红型人身保险产品。 其实,监管部门给电话销售戴上“紧箍咒”不是首次。早在2010年11月,保监会就开始对客户明确拒绝接受电话销售的,应录入禁止拨打名单,不得再次滋扰。2012年底,在电话销售投诉高发期,保监会曾发布过一个类似规定,要求各地保监局、保险公司和保险行业协会完善电话号码屏蔽制度。此次规定跟之前相比更加细化,比如明确提出“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生活习惯设置禁止拨打时间,除客户主动要求外,每日21时至次日9时不得呼出销售”,建立因禁拨管理不当对客户造成骚扰的责任追究机制等。 (财金记者 程立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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