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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交通设施应该予以严惩
  • 2013年05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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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路设置中央护栏的目的,就是用硬件防止行人乱穿马路。因而当护栏被人为破坏后,它所带来的危害不仅仅是公共财产的损失,重要的是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问题。
  有人图一时方便,对交通设施下了黑手,这不仅给自己带来危险,同时也给很多经受不住“方便诱惑”的行人埋下了隐患,因而这种行为的后果,比破坏普通的公共设施要严重得多,因此法律上对此也做出了更严厉规定。然而在实际执法中,对破坏交通设施的处罚远没有对电力、通讯等公共设施的处罚力度大。只有在加强宣传教育的同时,并对破坏交通设施的行为给予严惩,才能减少这种破坏行为的发生和明显减少因穿护栏而发生的交通事故。
      本报记者 雒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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