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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宿医院,专偷病人救命钱
一名惯偷在市人民医院行窃被抓文/片本报记者王忠才本报通讯员刘书凯蔺学铭
  • 2013年05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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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嫌疑人徐某讲述作案过程。
案情回放 >>
  2013年5月5日6时许,无棣县张某报警称在滨州市人民医院11楼大厅夜间睡觉时放在枕头边上的钱包和手机被盗,钱包里有2000余元的看病钱。
破案过程 >>
  案发后,警方积极开展工作,调取医院监控录像进行分析,并获取嫌疑人截图。“在此之前,已经连续发生多起案子了,由于监控拍摄非常模糊,很难确定嫌疑人基本特征。这次监控拍摄效果较好,为破案提供了有利条件。”
  办案民警获取截图后,调取了人民医院所有楼层所有出口监控进行分析,经过分析发现,5月5日凌晨5点15分,住在14楼的一名男子起床穿好衣服后走到11楼一正在大厅睡觉的男子旁边,仅用一分钟时间就将放在枕边的手机和钱包轻松拿走。
  “我们将嫌疑人照片拿给受害人看,受害人说曾经在这个楼上多次见过。”办案民警说道。民警经过大量走访和调查发现嫌疑人有在滨州市人民医院14楼大厅留宿的习惯,遂对此地点进行蹲守。5月11日9时,在这守候了20多个小时的民警将嫌疑人徐某抓获,并当场从其身上查获手机两部。
审讯现场 >>
  “刚开始徐某态度极其恶劣,对抗审讯,拒不承认,编各种理由。”民警说道。针对徐某拒不交代的情况,办案民警兵分两路,继续调取监控录像,另一路人在嫌疑人逗留现场进行取证,最后在人民医院13楼提取到了嫌疑人作案时所穿的衣物。经过六个小时的审讯,徐某交代了2013年4、5月份在滨州市人民医院、滨州医学院住院部趁病人家属熟睡之际盗窃病人家属手机8部的犯罪事实,现在4部手机已经追回。
  “其实,我由于偷窃正处于监视自居期间,还有2个月才到期,这次又继续作案,或许真的受到严惩了。”徐某说道,他也知道这么做不对,包括朋友好言相劝,可是这样感觉来钱快。徐某称家里父母对他很好,从2007年出来打工,一直给家里说在外面做正经生意。“现在家里知道了,听说父母很失望,看守所里可不是好待的,我好好改正吧。”
忠才提醒 >>
  近期,气温的骤冷骤热,致使受凉感冒的病人大幅增多,不少病人在医院就诊时,由于对随身物品保管不善,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所以在医院看病就医时一定要做好防范,多加小心。
  盗窃病人“救命钱”将被严惩,2013年4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对在医院盗窃“救命钱”进行严惩。司法解释第一条介绍: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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