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桥下停车场”追踪
管理部门责成相关单位补手续
  • 2013年05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本报济宁5月14日讯(记者 孔令茹) 14日,本报以“高架桥下,物业公司建停车场”为题,刊发了济宁运河高架桥下两家物业公司建收费停车场的报道。14日,记者从济宁市市政工程处了解到,运河桥下的停车场没有经过正常审批手续,将在近期补办相关手续。 
  济宁市市政工程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去年年底,运河高架桥的管理权明确由市政工程处负责,代替政府行驶管理权。现在还没有接到高架桥下建停车场的相关文件,相关单位也未向上报批。
  市政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查清运河高架桥下停车场的投资、建设等具体问题,鉴于停车场修建已成既定事实,市政部门将和社区、物业公司、街道等方签订协议,对日后的具体经营细节加以约束,要求相关单位在近期补办相关手续。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