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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出纠纷,业主咋维权?
物业有管理义务,除了打官司还可走仲裁
  • 2013年05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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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14日讯(记者 喻雯) 近来,不少业主反映,邻居家装修,装修垃圾噪音等影响到自己正常生活。此时物业是否应该发挥相应的作用?业主装修出现纠纷时,除了打官司维权,还有没有其他方式?
  近日,历城区房管局组织物业经理培训班,邀请济南市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及法律专业人士,详解住宅装修纠纷相关问题。济南市物业协会法律顾问周长鹏律师举了一个例子,有一业主住在二楼,三楼邻居装修,卫生间重铺地砖更换马桶,结果卫生间顶开始漏水,这严重影响到了这名业主。这种情况下,物业是否要发挥相应的作用?
  对此,周长鹏律师表示,这要看物业是否与三楼装修的业主签订过房屋装修装饰协议,是否将业主提供的装修方案备案。周长鹏说,物业应当起到相关管理的义务,如果物业公司没有及时与三楼业主协调,并将装修方案备案,没有检查装修方案中是否有破坏承重结构等危害小区其他业主的装修行为,在装修过程中出现问题时,受损害的其他业主完全可以追究物业的责任。
  业主装修时如何避免业务由于“野蛮”装修带来的损失?  
  历城区房管局负责人介绍,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装修时应与物业、装修公司签订房屋装修装饰协议,约定装修造成的公共部位、公共设备设施损坏的由装修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由物业服务公司就装修质量收取装修公司的押金。在装修装饰完成的合理期限内,业主应要求物业服务公司对装修公司的施工质量和隐患进行考察,在确认装修装饰质量合格之后,再将装修装饰的押金退给装修公司。
  由于装修带来的物业纠纷越来越多。出现问题后,为了避免麻烦,不少业主不想打官司。除此之外,还有没有其他的解决方式?对此,济南市仲裁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除了法律程序,还可以选择仲裁。出现物业纠纷想走仲裁程序如何办理?该负责人介绍,首先要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出现纠纷或争议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的条款,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纠纷处理方式,也可在业主和物业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签订补充协议,约定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想仲裁的一方可以提出申请,另一方同意后可以进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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