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5月20日讯(记者 徐洁 实习生 张楠) 为落实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5月20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出通知,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纠正小学化倾向。规定幼儿园不得要求家长购买各种幼儿教材、读物、教辅材料、活动材料,严禁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 通知要求,要建立完善幼儿园保教质量检测评估机制,加强对教职工配备、游戏活动开展和教育活动组织等影响保教质量关键因素的动态监管。要改革幼儿教师的考核评价内容和方式,引导教师观察了解幼儿,促进每个幼儿的健康发展和快乐成长。幼儿园不得要求家长购买各种幼儿教材、读物、教辅材料、活动材料。幼儿园严禁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不得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和实验班为名进行各种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不得进行奥数培训、珠脑心算、拼音、写字等教学,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验和考试,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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