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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2013年工资指导线发布
职工工资最高可涨22%,最低涨6%
  • 2013年05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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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经营效益
确定增长幅度

  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应当围绕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合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工资水平过高、增长过快的企业,工资增长幅度不应突破上线。
  生产经营较正常、经济效益一般的企业,可在基准线和下线之间合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
  生产经营较困难、持续亏损的企业,可按下线或低于下线确定工资增长幅度,也可暂不增加工资,但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烟台市最低工资标准。
  享受财政补贴及上年度工资水平高于全市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国有企业,工资增长幅度不得高于基准线。其他各类国有企业工资增长幅度均不得突破上线。
通过集体协商
确定实施方案

  各类企业应当在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后,通过与职工集体协商方式制定实施方案,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并向全体职工公示,主动接受企业工会及职工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企业制定的实施方案,应实现普通职工与管理人员工资同步增长。重点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一线职工的平均增资幅度不得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增资幅度。
企业落实方案
年底前须备案

  企业应于今年12月底前,将企业本年度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及落实情况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对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逾期未备案的企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相应处罚。
  企业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备案情况,将作为评选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劳动保障诚信企业等评先评优的必备条件,并列入劳动保障监察年检及专项执法检查的内容。企业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的备案情况,将列入企业劳动监察年检。
  □通讯员 国良
□本报记者 蒋慧晨

  根据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以及国家和省收入分配政策,烟台市政府发布了2013年烟台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具体标准为:以2012年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工资增长的上线为22%,基准线为15%,下线为6%。
□词汇解释 工资指导线是啥?
  工资指导线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宏观调控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基本方式。
  工资指导线分为基准线、上线和下线。基准线适用于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有所增长的企业,这类企业应围绕基准线合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
  上线适用于经济效益较快增长的企业,是企业工资增长幅度的最高限额。
  下线适用于经济效益较差和亏损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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