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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小区4个不符合规定 |
菏泽市房管局称:小区未能按要求公示,限期10日内整改 | |
- 2013年05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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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20130522/P05/P05_0029.jpg) | 奥林花园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在讲解公示牌。本报记者 陈晨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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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菏泽5月21日讯(记者 陈晨) 21日,菏泽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开启城区住宅小区走访首日,对市区7个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的公示事项进行走访查看。走访过程中记者发现,部分小区未能按照要求对事项进行公示,市房管局物业科工作人员现场对小区发放整改通知,要求其10日内整改完毕。 21日,记者跟随市房管局工作人员走访了华平小区、中达尚城、新闻家园、丰鑫园、奥林花园、和平人家及龙燕·金润家园7个小区。 在奥林花园小区,记者在物业公司办公房前看到,一个大大的公示牌,上面将物业服务内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项目经理及工作人员岗位证书等内容做成条幅进行公示,计费方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一目了然。“对物业服务很满意,我们天天来活动室打乒乓球,你看这里的卫生打扫得很好。”正在活动室打球的小区居民张女士说。 同时,还有部分小区未能按要求公示事项,华平小区未能公示水、电等代收费用标准,物业的内部管理制度及各项服务标准也未能公示。这样的问题在丰鑫园、新闻家园、和平人家等小区同样出现,针对这样现象,市房管局物业科工作人员现场发放整改通知,告知需要整改的事项,并要求整改事项在10日内完成。 另外,在走访过程中,记者发现小区居民不仅关心物业公司的相关事项,对业主委员会的相关事项也非常关注。 新闻家园的居民反映,之前业主委员会因供水管道维修每户收了100元费用,这次却没有进行公示。记者看到,在业主委员会应公开的事项里,包括小区公共收益使用办法;业主委员会财务收支情况,包括小区广告收入、经营性用房收入、公共场地及公共道路停车收入等及以上收入的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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