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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队做保养车尾被撞瘪
私家车4S店内被撞,商家和肇事方赔千元
  • 2013年05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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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21日讯(记者 曹思扬 通讯员 甄德才) 在4S店做汽车保养时爱车尾部被他人撞瘪,因维修车间内行车混乱,消费者提出4S店和肇事方共同承担维修费用遭到商家拒绝。经李沧区消保委调解,20日,4S店同意和肇事方共同承担1000元维修费。
  5月15日,市民张女士将私家车送到4S店做一万公里保养,车在修理车间排队等候时,车主王先生倒车时不小心将张女士爱车的尾部撞瘪。王先生当场表示歉意,提出会主动赔偿,但4S店的员工没有指示清楚在哪停车,所以4S店也应负赔偿责任。张女士也认为维修车间行车混乱,4S店在管理上有疏忽,也应该赔偿。但4S店的客服经理称,张女士的爱车被撞坏是王先生单方造成的,应由王先生单独赔偿。当事人三方协商未果,张女士只好求助于李沧区消保委。
  经调查,消保委的工作人员认为,汽车在4S店保养,和4S店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4S店对张女士的汽车具有保管义务,汽车被撞,4S店应当承担保管不善的责任。当然,王先生也要承担责任。
  经调解,20日,4S店同意和王先生共同承担张女士的1000元维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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