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乡村交通安全不能“无为而治”
  • 2013年05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在付出了鲜血和生命的代价之后,监管部门必须亡羊补牢,努力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

  □本报评论员 沙元森

  23日凌晨,菏泽市成武县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10名农民乘坐三轮车外出挖蒜与一辆农用车相撞,致5人死亡4人受伤。死者长已矣,生者常戚戚,这起事故的当事人和他们的家属很久以后还会追问,这出悲剧究竟能否避免?(详见本报A05版)
  就当时的大雾天气而言,事故的发生确有偶然性。但是,如果对比此前两天的另一起特大交通事故,却能发现这出悲剧似乎是上一出的重演。21日凌晨,菏泽市定陶县16名农民乘坐三轮车去邻县刨蒜,在路上因车速过快翻入沟内,造成3人当场死亡,1人送到医院后不治身亡,另外12人也不同程度受伤。同样是在凌晨,同样是刨蒜的农民,同样是搭载了三轮车,同样是发生了车毁人亡的特大事故,两起有诸多巧合的事故,显然不能证明刨蒜很危险,只能证明当地乡村交通安全的基础很脆弱。在付出了鲜血和生命的代价之后,监管部门必须亡羊补牢,努力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
  谈到交通安全的监管,很多人都把注意力放在了城区道路或国道、省道上,连接乡镇的县道和乡村道路往往被忽视了。但是,有些行车经验的人都有这样的体会,乡村的交通环境通常更复杂。其中,路况差是最直观的现实,很多县道或者乡村公路不仅路面狭窄、坑洼不平,还缺少应有的信号灯、标志牌、隔离设施等。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这些年机动车在农村增长也很迅速,乡村的交通安全形势更加严峻。这些年在各地乡村发生的一些校车事故至今让人记忆犹新。另外一个容易被熟视无睹的现实是,一些地方对乡村交通的管理也陷入了“无为而治”,无牌车、套牌车、超载车等违法车辆在城市里大多要躲躲藏藏,到了乡村公路就如脱缰野马。
  改善乡村交通环境确实需要改善道路状况,对一些经济还不够发达的地区来说,完成这个目标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当前,最紧迫的事情是先把管理重心沉下去,尽快建立行之有效的乡村交通安全监管网络。谈到乡村交通安全,一些部门或许要抱怨人财物的不足,但是无论什么理由都不该放任悲剧的一再发生。必须牢牢记得,农民的命也是命,任何监管部门都不能以两种标准看待交通安全。在城市,酒驾、超速、超载等违规现象越来越少,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监管处罚力度足够大,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些乡村道路成了“法外之地”,不出事故倒是侥幸。
  搞好乡村交通安全考验着地方的社会管理水平,需要相关部门多管齐下,既要重视基础设施建设,也要加强社会服务。在第一起事故发生之后,如果相关部门能调动各方力量及时查找疏漏,宣传教育进家进户,第二起事故未必不能避免。有没有重视,有没有行动,效果是完全不一样的。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