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要求,中心城区各居民小区的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将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管理,此举涉及到多方,引来诸多关注。即日起,本报将推出系列报道,关注移交过程中的各类问题。 本报5月23日讯(记者 李明华) 中心城区居民小区供水供热专业经营设施设备接收工作已经展开。23日,记者了解到,移交后,原来由物业公司提供的入户免费维修服务或将成为历史,有的热力公司已经打算进行有偿服务。 5月22日上午9时许,德州市晶实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按照热力公司的要求,正在忙着整理供暖户的居民信息。德州市晶实物业公司经理张世民说,最近接到德州市热力公司的通知,计划对他们管理的泰康小区和农科所宿舍进行供暖管道设施设备的移交。 记者在一张《市热力公司供热用户二网移交接收程序》上看到,移交完成后,用户室内供热设施若出现问题需要维修,部分热力公司将实行有偿服务,发生的费用由住户自行承担。 目前,德城区不少物业公司给居民维修管道并不收费。“住户家中如果出现管道问题,我们都是免费维修。”嘉诚名居物业经理马振清说,如果需要换件,才需要业主拿钱。假如移交完成后,物业对专营设施设备不再有监管责任。“如果居民找我们物业来维修,我们到时候该怎么办,收不收费?”张世民有着这样的疑虑。 记者了解到,目前关于专营设施设备的移交程序还处于摸索阶段,具体方案和政策还没有最终制定完成,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随时改变。记者咨询了华鲁恒升热力公司和恒源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移交完成之后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探讨。 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住宅小区内的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由专业经营单位负责设计、建设、维护和管理。住宅小区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分户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以外设施设备的各类建设资金,统一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交由专业经营单位专项用于住宅小区内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投资建设。住宅小区内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归专业经营单位所有。具体办法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取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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