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是河北省保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档案保管和查询工作。在一个名为“河北工商管理”的QQ群里,有人请刘某提供一些企业的注册信息,对方通过网上汇款给他。接到“订单”后,刘某就会登录工商局内网,查询企业信息,并通过电子邮件或QQ软件的文件传输功能,发送这些信息。 自2010年以来,刘某靠出售这些信息获利5万余元。2012年4月20日,因涉嫌非法出售企业工商注册信息,刘某被公安机关带走。 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廖进荣告诉记者,已被挖出的“源头”中,大都是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单位和部门的“内鬼”,涉及电信、银行、工商、民政、公安、航空、保险等多个行业和部门。 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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