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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收储家禽每吨补贴百元
潍坊出台措施扶持家禽业,强制扑杀也有补助
  • 2013年05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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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27日讯(记者 韩杰杰)27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积极应对禽流感对全市家禽生产造成的影响,潍坊近日下发《关于扶持家禽业稳定发展的通知》,制定了扶持家禽业稳定发展的十项措施。其中,对县级以上畜牧龙头企业收购加工储藏家禽产品的,每吨给予100元补贴。 
  自国内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发生以来,潍坊采取多项措施加强联防联控,形势稳定,未发生疫情,但该波疫情还是影响了人们的消费信心,对全市家禽业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近段时间潍坊活禽及下游产品销售冷淡,价格“跳水”,给家禽生产经营带来影响。为积极应对禽流感对全市家禽生产的影响,日前潍坊印发《关于扶持家禽业稳定发展的通知》,从种禽生产、扑杀补助、活禽加工收储等方面促进家禽业发展。 
  在扑杀补助方面,《通知》要求,一旦疫情发生要迅速组织扑杀,同时严格落实扑杀补助政策,确保最大限度地减少养殖场户经济损失。对扑杀畜禽的补偿不低于染疫前畜禽价值的50%,补偿资金由市、县财政按1:2的比例分担。 
  在种禽生产补贴方面,以2013年3月31日存栏数为准,财政按每只种禽15元标准对祖代以上种禽场和家禽地方品种资源场给予补助,按每只种禽3元标准对父母代种禽场给予补助。
  在活禽加工收储方面,对县级以上畜牧龙头企业收购加工储藏家禽产品每吨给予100元补贴,省、县(市、区)财政分别补助60%、40%。为最大限度调动禽肉加工企业加工、收储的积极性,缓解流动资金短缺困难,由市政策性一家担保机构对潍坊专业从事禽肉加工、收储量大、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给予3—6个月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鼓励其他担保公司积极为相关企业和养殖场户提供贷款担保。 
  此外,在全国疫情期间,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车船税有困难的,可按规定申请给予减免。对手续齐全的家禽及其产品,不得实行封锁、禁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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