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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发布行政复议白皮书
852个审结案件中,纠错率达54.7%
  • 2013年05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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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5月28日讯(记者 晋森 通讯员 刘鹏) 28日,济宁市召开行政复议白皮书(2011-2012)新闻发布会,作为济宁市第一部行政复议“白皮书”,书中对2011年以来济宁市行政复议机构的工作情况及办案经验进行了总结。记者获悉,截止到5月22日,在审结的852件行政复议案件中,纠错率达到54.7%。
  记者在白皮书上看到,2012年济宁行政复议委员会审理的案件中,土地征收类69件,房屋征收类106件,信息公开类263件,社会治安类46件,劳动保障类21件,其它类96件。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人数多、持续时间长、社会关注度高,处理难度比较大。据了解,目前济宁行政复议已经形成了“专家审案、集体合议、委员票决、现场监督”的审理模式,行政复议委员会成立后,实现了行政复议“一个窗口”对外,打造了公正的行政救济渠道,消除了部分群众对“官官相护”的疑虑。
  此次公布的白皮书共7600余字,记录了济宁市自2011年以来行政复议委员会改革的主要成就和经验,对改革的原因、改革的具体措施、改革取得的成效、工作中反映出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作了详细而客观的描述,特别是对近两年来的行政复议工作基本情况进行了系统梳理。今年,济宁市所有县区将全面铺开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将集中为11个县市区行政复议委员会揭牌,推动全市行政复议委员会运行模式和运行规则的统一化。
  据了解,自2011年4月实行“完全集中”模式,截至2013年5月22日,济宁市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65件,受理1009件,已审结852件。在已审结852个案件中,维持250件,驳回136件,撤销92件,确认违法192件,责令履行69件。经过调解,申请人撤回申请,终止113件,纠错率达到54.7%。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到,济宁市行政复议作为诉求表达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的效果日益明显,公信力和权威性显著提升,正逐渐成为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

相关链接>> 行政复议“济宁模式”在全国得到推广
  2011年4月1日起,济宁市政府集中了包括公安、国土、交通等45个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地税、工商等6个省垂直管理部门的行政复议职权,由市政府对复议案件实行集中受理、集中审理、集中决定。这一举措消除了部门利益影响,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官官相护”,使行政复议渠道更加畅通,公信力明显增强。
  据统计,2012年行政复议委员会办理的案件中,被申请人为县级政府部门的占65%以上。另一方面将行政复议职权从部门中剥离出来,改变了原来由政府各部门分别受理、审理和决定的体制,彻底解决了“案件集中在极少数部门”和“有案没人办,有人没案办”的问题,有效整合了分散的行政复议资源,强化了行政复议职能作用。
  完全集中行政复议权的“济宁模式”因其良好的效果,在全省、乃至全国得到了推广。2011年,济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被国务院法制办评为“全国行政复议先进单位”;2012年,济宁行政复议委员会改革工作获“法治政府奖”提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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