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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水费时加了3毛多钱
物业称小区居民用水时存在偷水漏水情况,不得不提价
  • 2013年05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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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习记者 王伟平 报道

  本报5月29日讯 29日,福山区新城市小区的居民给本报帮办打来热线电话称,小区居民多年来均以3.25元每吨的标准到物业交水费。不少居民疑惑,“不是说自来水公司是每吨水只收2块9毛钱吗,我们小区怎么这么贵?”
  29日中午,记者来到该小区看到,小区共有11栋楼,每栋楼有四层或者五层。小区一位张姓大叔介绍,小区是牡丹江某电力公司来福山开发的楼盘,共有100多户居民,目前物业每月15-20日上班。
  说起水费,居民王女士称,她2007年入住该小区时,小区物业便以3.25元每吨的标准收取水费,比自来水公司规定的价格要高。
  小区水表的设置情况是,每栋楼有一个总水表,居民家各有一个分表。物业代收水费时,是按照总水表数每吨3.25元收取。每栋楼各户分表总和与总表所产生的差额,由每栋楼居民平摊,“平摊的水费,平均一吨水4块钱,有时候能摊到(每吨水)5块钱。”
  福山区自来水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是按每吨2.9元的价格收取水费的,加价是小区物业自行决定的。    
  记者当天下午找到小区物业,但大门紧闭。通过窗户上留的电话,记者联系到了小区物业的一名工作人员。对方自称是小区兼职财务会计,经理目前已经回东北了。
  对于小区的水费高于自来水公司的收费标准一事,该工作人员称,开发商在投资该小区时已经亏损上千万,而小区居民用水时,普遍存在偷水漏水等不规范现象,水表自身也存在损耗等情况,这些成本平摊后,就变成目前的水价了。
  记者随后联系烟台市物价局,政策法规科的刘科长介绍,福山区新城市小区楼层低于6层,不需要加压,擅自给自来水加价是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居民可以致电12358联系福山区物价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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