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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烟新国标,老锅炉难达标
市北为12家燃煤企业的31台燃煤锅炉开出“健康处方”
  • 2013年05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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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30日讯(记者 吕璐 通讯员 戴永明) 火电厂大气污染排放实行新标准,烟尘排放浓度要求更严格,12家燃煤供热企业的31台老锅炉全部不能稳定达标排放。30日,市北环保分局为相关企业开出“健康处方”。
  随着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改善,重点行业的排放标准也不断严格,今年3月1日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新标准已在我省实施。29日和30日,市北环保分局成立了“专家会诊小组”,对辖区12家燃煤供热企业的31台锅炉逐一进行了“体检”,针对每一家企业的锅炉台账逐一明确排放标准。
  市北一家热电公司的环保专工介绍,提前执行国家新标准,可利用的工程技改时间非常紧张,但目前公司高层领导对污染防治设施的升级改造还没有形成共识,还得靠环保部门的监督与支持。据了解,该公司有两台锅炉烟尘日小时平均值最高为104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日小时平均值最高为261毫克/立方米,均已超标,浓度无法达到下一个供热季的排放要求。工作人员排查发现,辖区全部31台老锅炉都不能按照新标准稳定达标,需要进行脱硫、除尘或脱硝改造。
  最后工作人员对12家企业全部31台锅炉开出了《关于加强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整治工作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函》。报告书中明确每台锅炉的大气污染物应执行标准及近期环保监察监测情况、存在问题和有关工作要求,要求企业立即制定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整改方案,并在6月5日前报送到分局。
  市北环保分局局长李汝琦称,建议企业尽快安装脱硫脱硝等环保设备。下个供热季来临后,企业燃煤锅炉如不能达标排放,达不到提升环境空气质量的根本目的。重点企业有责任和义务承担相应的环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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