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莱芜5月30日讯(记者 曹剑 见习记者 张文娟) 吕先生买了瓶干煸辣肉,食用时竟吃出玻璃碴,着实吓了一大跳。30日,吕先生拨打本报6380110热线反映,希望厂家给他一个说法。经记者协调,商家同意给予10倍赔偿。 30日上午,记者见到了吕先生,虽然距离吃出玻璃碴已过了十多天,吕先生还保存着那半瓶干煸辣肉和吃出的玻璃碴。吕先生说,前些天,他买了瓶干煸辣肉开胃和朋友一开吃饭,吃了大约四分之一时,朋友吃出了硬物,嘴唇差点被划破,吐出一看竟是玻璃碴。紧接着,吕先生也吃到了玻璃碴。 吕先生说,事后他联系卖给他干煸辣肉的超市,超市负责人让吕先生和生产厂家联系,而生产厂家负责人说一周之内到莱芜时给吕先生答复,已经过了十多天,却一直没有消息,再打电话已经打不通了。吕先生感觉厂家态度不积极,希望媒体帮助。 30日中午,记者跟随吕先生一起,来到卖麻辣肉丝的超市,超市女负责人得知吕先生来意后,赶紧联系了送货商和供货商,经过约半个小时的交流,在记者协调下,供货商口头承诺给予吕先生以麻辣肉丝价格的10倍作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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