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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穆公之问
  • 2013年06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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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政治史上,分析官民关系的不同性质,的确存在着不同的制度背景。将百姓当牛羊,官员以牧主自居,是奴隶制度;将百姓当苦主,官员以救星自居,是封建制度;以官员为公仆,百姓以主人自立,是民主制度。
  □ 安立志
      
  肯定不是因为古代有一位宋之问,现在才有了这么多新的“之问”。在国内,有“钱学森之问”,在国外也有一个“桑德尔之问”。其实,这样的“之问”并非新事物,2000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就有类似话题,“樊迟之问”知道者比较多,“邹穆公之问”就知者寥寥了。
  邹穆公是公元前四世纪邹国的一位国君,孟子是其治下的臣民。“邹穆公之问”是《孟子·梁惠王下》中的片断,记录了邹穆公与孟子之间的一段故事。某年,邹国与鲁国发生军事冲突,邹穆公向本国著名“公知”孟子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吾有司死者三十三人,而民莫之死也。诛之,则不可胜诛;不诛,则疾视其长上之死而不救,如之何则可也?”意思是说,在这次冲突中,“我的官员死了33人,而百姓没有一人为战事而死的。杀了他们吧,则杀不胜杀;不杀他们,又恨其眼看上司被杀而不营救。如何处理才合适呢?”“钱学森之问”问的是教育问题,“为什么我们的学校总是培养不出杰出人才”?“邹穆公之问”问的却是政治问题。只因百姓对官员见死不救,就对百姓萌生杀机,看来这个“贤明君主”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钱学森之问”似乎仍无答案,不过,“邹穆公之问”已经有了着落,答案是由孟子提供的。官民关系如何处理?这是一个属于政治学范畴的问题,回答这个问题并不比回答“钱学森之问”更容易。盖官民关系往往与政治体系相联系,有什么样的政治体系,就有什么样的官民关系。
  孟子对“邹穆公之问”是如何回答的呢?他首先从陈述事实开始:“灾荒年景,在您治下的百姓,年老体弱的弃尸沟壑,年轻力壮的逃荒在外,差不多上千人;而您的粮仓里堆满粮食,库房里装满钱财,官员们却从来不向您报告实情,这是官员罔顾民瘼、残害百姓啊!”即使陈述事实,也体现了孟子的论辩技巧。然后,孟子又抬出了圣人——宗圣曾参的圣训:“曾子说过:‘小心,小心!你怎样对待别人,别人也会怎样对待你。’百姓今天的行动就是对他们的回敬。”
  上述两个环节,可谓“以事实为根据,以圣训为准绳”,邹穆公只追求“国富”,无视“民穷”,却指责百姓对官员见死不救。至少在事实方面,官方已经理亏。何况曾圣人也认为“出尔反尔”是一种社会运行法则。在这种情况下,邹穆公就有了接受孟子建议的心理基础。挟事实与圣训两大优势,孟子劝告邹穆公,“您就不要归罪百姓了!只要您施行仁政,百姓自然就会亲近领导,肯为他们的上级而牺牲了。”
  由“邹穆公之问”导出的这篇处理官民关系或曰干群关系的大道理,在当时大约是“标准答案”,不然不会载入《孟子》这样的经典里。孟子回应“邹穆公之问”,事实充分,论据权威,道理雄辩,问题的核心是如何看待这个“出尔反尔”。分析邹、孟对话,“出尔反尔”有两层涵义:一是“出尔反尔”的物质基础。邹国社会存在着严重的分配不公。一方面,老百姓饥寒交迫,流离失所;一方面,官方钱粮广聚,财富山积。官员却对“国富民穷”的现状熟视无睹、置若罔闻,百姓的心理自然不平衡。二是“出尔反尔”的逻辑顺序。在邹、孟对话中,百姓对官员的见死不救,是由官员对百姓的见死不救导致的,这是一个前后衔接的因果效应。对百姓见死不救的官员,反过来指责对官员见死不救的百姓,就引出了“出尔反尔”或“你不仁、我不义”的话题。
  官员的见死不救与百姓的见死不救,看似半斤八两,其实性质迥异。有一句财政学名言:“纳税是为权利受保护付费。”百姓向官府上缴赋税,官府蓄军队守卫疆土,官府雇官员保护百姓,这在政治学上天经地义。官员与百姓在社会坐标系上所处位置不同,当然不能履行相同的职责。不过,在政治史上,分析官民关系的不同性质,的确存在着不同的制度背景。将百姓当牛羊,官员以牧主自居,是奴隶制度;将百姓当苦主,官员以救星自居,是封建制度;以官员为公仆,百姓以主人自立,是民主制度。
  官民关系或干群关系不是一成不变的。以我党与人民的关系为例,在生死攸关的战争年代,华北平原的“堡垒户”,沂蒙山区的“六姐妹”,其所展示的是干群之间的鱼水关系。毋庸讳言,这些年来,一些地方的干群关系或官民关系,已经异化为若即若离的蛙水关系。2300多年了,针对“邹穆公之问”的孟子之“标准答案”是否还有意义?重温曾子的圣训,“出尔反尔”,“戒之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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