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5日讯(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孙敬峰) 武城县一家手机大卖场以前销售过的手机,被消费者退回后,商场工作人员继续销售这部手机,市民刘先生以新手机的价格购买后,在一次维修中发现手机曾被拆开过,是一部以旧充新的旧手机。 近期,消费者刘先生到武城县工商局城区工商所投诉称,县城一手机大卖场向其销售的手机以旧充新,拒不履行保修义务,要求卖家予以退货。 接到投诉后,城区工商所工作人员联系该手机大卖场。据了解,今年1月,消费者刘先生在城区一手机大卖场花2400元购买了一部步步高手机,在使用时不慎将手机显示屏摔坏,刘先生随即找到该手机大卖场要求保修,该手机大卖场将手机送往德州步步高手机售后服务处进行维修。三天后,刘先生接到手机大卖场工作人员电话称,维修人员发现此手机曾经被拆开过,不予保修,而刘先生坚称手机从未拆开过,怀疑此手机是卖家以旧充新卖给自己的,于是双方发生纠纷,刘先生遂到工商部门投诉。 经武城城区工商所协商,该手机大卖场承认了手机以旧充新的事实。在此基础上,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了协议,该手机大卖场负责人向消费者刘先生道歉,同时同意了刘先生退货的要求,但因手机屏幕被刘先生摔坏,扣除400元手机屏的费用,最终退还刘先生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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