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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出游、品质旅游应有法可依
业界期待《旅游法》立竿见影
  • 2013年06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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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5日讯(记者 李超) 5日上午,由本报与市旅游局共同举办文明出游、品质旅游座谈会。旅游从业者纷纷希望《旅游法》出台后能对从业者、游客的行为起到约束作用,确保旅游业健康发展。
  淄博天星旅行社总经理朱全胜说,现在旅游业存在许多问题,不文明出游只是其中一方面,要规范行为必须要有制度保障,《旅游法》已经出台并即将实施,我们期待《旅游法》能对游客以及从业者行为起到约束作用。
  “文明出游、品质旅游,只靠行业自律是做不到的,一定要有规范和准则让从业者去遵守,《旅游法》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准则,也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标准。”原山集团总经理助理阚兴慧表示。
  市旅游局副局长荆茂彬也表示,作为旅游主管部门要依法管理,依法引导,在加强行业自律的同时,加强法律约束,对文明行为要大力弘扬,对不文明的行为要进行曝光,进行惩罚。“文明环境需要各方的自律,更需要法律的约束,《旅游法》中对游客行为有明确规定,相信随着这部法律的实施,会对游客的言行有所约束,会对文明出游起到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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