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6月11日讯(记者 董梦婕) 9日上午,菏泽市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动员部署工作会议召开,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集中四个月,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添加、非法经营、非法宣传”行为,净化保健食品市场。 近年来,菏泽市保健食品安全状况总体趋好,但仍有保健食品虚假广告充斥在媒体、商场、医院和社区,有的打着“名贵中药”、“新技术”、“高科技”等旗号,号称包治百病;还有部分产品违法添加药品,严重危害消费者健康安全。 此次专项行动中,重点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行为,比如地下黑窝点生产或企业未经许可生产保健食品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经营行为,比如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打击保健食品非法宣传行为,比如在广告中夸大功能范围、宣称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等。 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涓表示,专项行动中一旦发现“四非”行为,一律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生产经营者和产品的许可证件;涉及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封存、下架、责令企业召回并监督销毁,发现违法广告的,一律移交工商严肃查处。 市民一旦发现保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或购买到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可拨打热线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链接 购买保健品认清“小蓝帽”标志 保健食品具有调节人体某种功能的作用,但不是药品,不具有治疗作用,更谈不上包治百病。 消费者要通过正规药店、商场、专卖店等经营单位购买并索要保管好发票等凭证,要警惕会议营销、专家坐诊、免费体检、科普宣传、病例介绍等非法宣传的消费陷阱。 购买保健食品时,应注意区分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购买保健食品时一定要认准带有保健食品标志(蓝帽子)的保健食品,并查看批准文号和说明书内容,还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上查询相关信息,进行判断认定,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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