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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罚带泥上路
  • 2013年06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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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雨季的到来,滨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滨城区分局根据往年经验,针对雨后施工工地带泥上路问题联合滨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提前介入,对辖区内的施工工地下发了《关于切实解决建筑施工现场,车辆带泥上路和扬尘问题的通知》。
  根据要求,施工单位是落实施工车辆带泥上路第一责任人,施工单位必须对各工地出入口处进行硬化,同一区块内在建工程(包括住宅小区工程)出入口不超过2个,每个出入口均应配备洗车设备及沉砂池,严禁施工现场车辆带泥上路;施工单位应在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出口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工地前,应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等等。拒不改正的,将罚款1-3万元。
  (记者 张卫建 通讯员 于春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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