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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个月内两次酒后无证驾驶 |
一男子被行政拘留五日,罚款二千元 | |
- 2013年06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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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13日讯(记者 孙慧瑶 通讯员 王玲) 近日,张店交警大队在夜查行动中,发现一名司机将车停靠非机动车道,经检验为酒后驾驶且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经调查发现此司机去年就曾因酒后驾驶被依法处理过。 近日,张店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巡逻检查行至人民西路与步行街路口时发现,一辆车号为鲁CGK1***的黑色轿车停在路口东侧非机动车道内等候红灯,民警上前要求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并接受检查。 该车驾驶人出示行驶证后,声称驾驶证忘带了。在核对驾驶人及车辆身份信息过程中,民警发现该车驾驶人宋某面部发红,身上酒气浓重,有酒后驾驶嫌疑。民警立即使用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了酒精呼吸检测,显示其检测值为49.2毫克/100毫升,宋某涉嫌酒后驾驶。同时,经核实,该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6月9日,宋某来到张店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处理过程中,民警发现宋某于2011年12月24日就曾因酒后驾驶被依法处理过,此次属于第二次酒驾被查,民警依照相关规定,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罚款二千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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