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30日讯(记者 谭文佳) 30日记者获悉,张店区颁布了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并对残疾儿童的补助项目做出了具体规定。 其中,脑瘫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每人每年13200元;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每人每年12000元;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每人每年12000元;聋儿康复训练,每人每年12000元,并为其免费配发每台价格不低于6000元助听器1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每人17200元;低视力儿童康复训练,每人每年1000元。上述康复训练及手术费用,先执行专项补助,剩余部分再按照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给予补偿。 救助范围为,具有张店区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经专业机构评估有康复潜力、自愿在定点康复机构参加训练、没有享受其他同等条件救助的0-6岁脑瘫、弱智、孤独症、聋儿、低视力及符合矫治手术条件的肢体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为3-6岁)。贫困残疾儿童优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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