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开始,因为粗心少还了几元几角或是因为马虎迟还了一日两日而常常挨“全额罚息”的“刷卡一族”们,将无需再为此类问题而担忧:今年年初中国银行业协会公布的修订之后的《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将于7月1日起正式执行,新规将为国内所有信用卡使用者亮起“容差容时”的还款“绿灯”,欠款3天以内、金额少于10元的即视为按时还款。 自信用卡普及以来,在为消费者带来先消费后还款的透支利好外,也让不少“刷卡一族”屡吃“全额罚息”大亏。信用卡未及时还款被全额罚息是各家银行一直以来的行业惯例,按之前不少银行的规定,持卡人当月若没有全额还款,银行将对全部透支款项从记账日起至还款日止收取每日利息,直到本息全部还清。即使有几角钱未能还清,银行也会按照未能全额还款来收取万分之五的利息。 举例来说,持卡人刷卡消费了1万元,而这一个月只有这一笔消费。按全额罚息方式计算,如果持卡人到期未能全额还款,就算还了9999元,差1元未还也要按1万元计息,从消费当天到还款日止,要被收取利息120元。 而此次将实施的《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中有关条款明确提出的“容差容时”还款,让绝大多数健忘的刷卡族们可以避免不按时或不足额还款所带来的损失。上述公约规定中的“容时还款”,是指银行为持卡人提供一定期限的还款宽限期,还款宽限期从最后还款日起至少延迟3天,如持卡人在还款宽限期内全额还款即视为按时还款,不计算利息;“容差还款”则是指当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后账户中,未清偿部分小于或等于一定金额时,应当视同持卡人全额还款,不在全额计息的范围内。此次新版公约对“容差还款”规定了10元的上限,即欠款10元以内,无需担心“全额罚息”。 (徐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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