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7月9日讯(记者 范少伟) 9日,本报刊发了《老城墙需要我们来呵护》的消息,市中区文物和旅游局表示,会尽快清除垃圾,然后联合综合执法等部门对老城墙的周围环境进行一次集中清理。 “我是老济宁人,小时候老城墙旁边就是麦地,路很窄。这些年,城市开发得快,道路加宽,高楼林立,老城墙一点点地缩小了。”看到本报刊发的消息后,一位读者打来电话说,太可惜了,加快城市建设的同时,也希望政府能保护好老旧建筑,尤其是历史文物,损毁了就没有了,重新修建费时费力,终究恢复不了原貌。 文物保护单位实行属地管理。根据《文物保护法》和《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划定前已有的非文物建筑物和构筑物,危害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的,应当拆迁;破坏或者影响文物保护单位自然环境和历史风貌的,应当结合城乡规划和文物保护规划逐步拆迁或者改造,拆迁、改造费用由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属于违法建筑的,拆迁、改造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市中区有170处文物保护单位,每个季度都会巡查一次。”市中区文物和旅游局的相关负责人说,针对老城墙存在的问题,将会尽快安排工作人员核实情况,清除垃圾,联合相关部门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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