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9日讯(记者 王晏坤) 日前,烟台市府办印发《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其中提到要将艾滋病致孤儿童纳入孤儿保障制度,要对因艾滋病造成困难家庭的子女就读普通高中、高等学校实施救助、减免政策。 今后全市要将艾滋病和性病检测纳入重点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健康体检项目,对检出的病人、性病患者及时提供治疗服务。加强对感染者和病人的随访与管理,督促其将感染或发病事实及时告知与其有性关系者。 要扩大预防母婴传播工作覆盖面,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和先天梅毒防治工作纳入妇幼保健及生殖健康服务常规工作,为孕产妇提供艾滋病与梅毒咨询、检测、转介或诊疗服务。对感染艾滋病、梅毒的孕产妇及其所生婴幼儿,免费提供治疗、预防性用药、随访等系列干预服务。 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合理用血和院内感染控制的培训与管理,完善并落实预防艾滋病和丙肝医源性传播工作制度与技术规范,加强病人防护和医务人员职业防护。 民政、教育、红十字会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感染者和病人的救助及晚期病人的情感支持与临终关怀,将符合条件的感染者和病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并保护其隐私。 还要将艾滋病致孤儿童全部纳入孤儿保障制度,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儿童或患儿,适当补助基本生活费;同时加强对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心理辅导工作。 财政、教育部门要制定和落实对因艾滋病造成困难家庭的子女就读普通高中、高等学校的救助、减免政策。 《意见》强调,公安、司法部门要依法打击故意传播艾滋病和利用感染者身份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制定对违法犯罪感染者和病人的监管制度,建立专门羁押场所,关押收治感染艾滋病病毒的犯罪嫌疑人和违法犯罪人员;要做好违法犯罪感染者和病人回归社会后的治疗、救助等衔接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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