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9日讯(见习记者 冯建华 通讯员 葛涛) 7日晚,民警发现一男子驾驶车辆多次堵截一鲁A牌轿车,随后上前将其拦截,经查证,该男子属于醉酒驾驶。随后民警依法对其处罚,但该男子至今没有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据交警介绍,7日晚10时许,莱芜市交警支队城区大队五中队在鲁中西大街和文化南路交会处执勤时,突然听到有两辆车的混杂刹车声。交警循声望去,只见一辆行驶不稳的厢式小货车不断变换着行车方向,试图去堵截身后的一辆鲁A牌轿车。“小货车一共堵截鲁A牌轿车4次。轿车每次被堵后都要后退一两米,然后再找其他出路,而这辆小货车行驶起来也摇摇晃晃的。当时的情景挺吓人的。” 五中队队长刘庆华告诉记者,最后一次堵住轿车时,那辆小货车司机便把车停在非机动车道上,然后去树丛里方便了。“他从树丛里出来后便坐在草坪上说,‘我喝醉了,交警都不敢来查我'。”刘庆华问小货车司机,车是不是你的,司机一直否认。“没办法,我们只好告诉他无人车违规停放要被拖移到停车场。这时他随手捡起地上的石头向我们做出抛砸的动作。” 交警只好将他带回城区大队处理。 刘庆华告诉记者“按照《交通法》规定,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同时《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12分。” 据悉,该车主李某,是苗山镇上坡村人。虽然交警部门已依法对他做了处罚,但截至目前,他依然没到城区大队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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