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7月18日讯(记者 谢晓丽 通讯员 席学岗) 近日,聊城市工商局接到举报,聊城市部分加油站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与“中国石油”文字商标相同的文字和图形。聊城市工商局通过调查查处了一批假冒“中国石油”加油站,目前涉案加油站已全部整改完毕。 聊城市工商局接到举报后,调查发现,部分私人加油站为了吸引过往车辆加油,增加利润,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其加油站经营场所的罩棚、加油机等位置使用了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中国石油”文字商标和“宝石花”图形商标近似的文字和图形误导消费者。 目前,涉案加油站已全部整改完毕,辖区工商局将对涉案加油站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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