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港区法院审理了一起老人状告儿女要求分割共同遗产案。因张某某(化姓)患有脑出血,不方便亲自到法院,东港区法院巡回法庭开进北京路养老院,在那里开庭审理。记者现场旁听了这次审理过程。 本报记者 王裕奎 通讯员 李隆财 王长杰
17日早上,记者跟随东港区法院巡回法庭的工作人员来到北京路养老院,审理现场在北京路养老院的一间会议室。审判之前,工作人员将“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横幅挂在了审判现场。 原告张某某在两名律师的陪同下出席,张某某的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作为被告在一名律师的陪同下出席。张某某的兄弟姐妹出席旁听。 审判现场,原被告在几个问题上争议较大,这也是双方关注的焦点。 老人搬走是因 儿子赡养不周? 据了解,原告65岁的张某某,2008年患上脑出血后行动不便,2010年老伴因病去世,张某某一直和儿子一家合住,后来张某某搬到北京路养老院。“儿媳妇把我锁在家里,我出不去,感觉没自由,就来养老院了。” 而张某某的儿子王先生(化姓)则称,他和媳妇一直尽着赡养义务。他称自从母亲患病后,妻子辞掉了工作,在家专职照顾母亲,之所以把母亲锁在家里,是因为妻子怕婆婆外出摔伤。张某某之前提出过要去养老院,他没同意。后来他的两个姐姐将张某某带到了养老院。” 儿子给老人 出医疗费了吗? 自2010年7月张某某的丈夫去世后,张某某一直与儿子生活在一起。“我有老年退休金和社区发的补贴,现在我们的存款在15万元左右。”不过她称钱都在儿子那里。 “你啥时候给我的?”儿子当庭反驳。张某某称自己生病期间,所有医药费都是自己负担的,没让子女掏一分钱。两个女儿也称老人生病时,她们没有出钱,但是王先生称在母亲生病期间,他支付了医药费近3万元。 老人的丈夫 临终留遗言了吗? 王先生称父亲临终前,留有遗言。“我爸告诉我,城西的5间平房和某市场的一间门头房归我,让我好好照顾母亲,当时我二姨、大舅、小舅都在现场,他们可以作证。” 而当王先生大舅出庭作证时,称没听姐夫提起过财产问题。王先生说其所言不实。张某某的两个女儿也称没有听父亲说过遗嘱的事。 共同的房子 该怎么处理? 原告张某某要求要回平房和门头房,但这两套房子因是不动产,而继承人共5人。如一方想单独要房子,需对房子估价,然后补偿其他继承人。张某某提出两房各估价15万元。“我不同意这个价格,我觉得门头房值45万,民房值100万。”被告王先生当庭反驳原告的估价。 “限原告15日之内找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出价格,并书面告知法庭,评估费用由原告承担。”庭审法官说。 最后因双方都没有拿出有效证据,法官宣布择日再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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