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8日讯(记者 张牟幸子 通讯员 任立伟) 7月25日起,惠民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全面实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惠民县也成为滨州市最先实行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一个县。 近日惠民县卫生局召开了全县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会议,对全县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惠民县各镇(办)卫生院、民营医院、门诊部等医疗机构的37名负责人全部参加了这次会议。会议上下发了《惠民县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方案》,方案中明确了具体的实施方法,即:“村(社区)收集,镇(办)暂存,市集中处置”的模式,各卫生院、民营医院要建立医疗废物暂存间,各卫生院还要成立“医疗废物管理办公室”负责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对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暂存等工作做了细致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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