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7月29日讯(记者 邢志彬 通讯员 郭莉) 肥城某经贸公司为通过经营资格证年检,企业主孙某于2012年底至2012年5月,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23份,合计230余万元。26日,孙某被肥城经侦大队刑拘。 2003年4月,肥城的孙某创建并开始经营一家经贸公司,倾注全部心血。最初几年,公司发展不错,销售额节节攀升。从2012年6、7月份开始,经营状况开始变差。 2012年底,泰安市煤炭局对该公司煤炭经营资格证进行年审时发现,该公司煤炭销售量远达不到要求的4万吨以上。为保住公司煤炭经营资格,孙某产生了购买假发票或伪造假发票虚报销售量的想法。 孙某开始留意街头、网络上销售假发票的不法商家,通过电话联系,孙某以每份20元的价格一次性购买空白假发票30份。又研究真发票的开票信息和排版次序,用软件多次测试后,终于打印出23份假发票,价税合计2321000元,税额30余万元。26日,孙某因涉嫌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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