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炜 托尔斯泰说过一句话:出版物中出现了那么多垃圾,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夜间写作的人太多。老人多有意思,将那么复杂的问题给简单化,只用一句话就敲定了。 虽然事情不会像托尔斯泰说得那么简单——文字垃圾肯定不光是因为夜间写作造成的——但有一点似可考虑,即人在夜间的思绪更少羁绊,可以放开了驰骋,很冲动,冲动的时候写出来的东西难免会有不靠谱的地方。 夜晚人的情绪容易波动,不知道是月亮、太阳还是地球自转的原因造成的,反正与白天十分不同。夜晚是混沌的,混沌了就没有现实的坐标。什么是坐标?桌子、地板、人,都是坐标。一切看得见的都是坐标。坐标就是限定和参照,是用来比较和固定的东西。白天一切都看得见,思维很容易被日常事物框束,很容易现实化。桌子的线条、边棱,都在无形中限制着、影响着人的思考。到了夜间,昏暗的灯光下一片模糊——一切只能依靠遥感。这时候的思绪更加没有限制、没有边界,尽可以想象。如果没有光亮,人陷在黑夜里,那就与整个世界连为一体了。 有人过去在夜里写作,是因为白天没有时间。当时写得畅快,写得恣意,到了第二天再看,很可能觉得不着边际,然后就动手删改。因为天亮了,远远近近的事物都出现了,它们把人一下拉回了现实中,帮助人匡正夜间的思路——意识的敏感疯长状态多么可贵,给人出神入化的表达,但天亮以后,现实又要教训它一番。 托尔斯泰是一个理性的探索者,他的理性很强,所以他对夜间写作造成的损失有深刻的感受。托尔斯泰的伟大在于他是脚踏大地的作家,所以无论理性怎么强,都难以从根本上伤害感性。读《复活》,会感觉其理性架构清晰坚实,写一个上层男子怎么伤害了一个女孩,这女孩因而走了歪路,所以今天受审流放,男子要追随而去,以求得良心的救赎。可是阅读中感受的是一种过人的诚恳和真挚,是这些在打动我们。 写作中另一种易犯的毛病是,要么作品结构不起来,没有清晰的思路,一把散沙,读者不知道作者在写什么;要么走向另一个极端,概念化、理念化,唯恐讲理不透彻,结果伤害了阅读的兴味,没有了咀嚼和想象的余地。这两个倾向都是很糟糕的。 托尔斯泰是一个踏足大地的作家,他熟悉大地上的一切奥秘。 可是发展中国家却容易表现出另一种自卑,比如只在城里长大,却对农村生活那样排斥和不屑,他们急于与泥土世界划清界限。写作者最好知道地上的东西多一些,对什么虫子、什么鸟、什么花、什么草,都知道得更多才好。可以叫不出它们的学名,但对触碰它们时的感觉、毛茸茸的记忆,这些应该有。还有对露珠、对冬日晨霜碰在脚上的感觉、对晚秋的气息、对寒冬的恐惧、对春天来临的喜悦等等,都要点滴藏在心头。 没有这些具体的感触,大约是很大的损失。枯燥的文字,无论有多少现代色彩和现代理论来支撑,都走不远。 其实这是最简单不过的道理:大地孕育生命。土地上有露珠,有大树,有青草;而柏油路、水泥路上则不可能。作家如果生在城里,把城里的宝贵知识装在心里,然后赶紧下乡,进入到一个更广大的世界里去。城里奥秘无限,聪明人无限,各种机构都很厉害,可是从高空往下看,只是一小片拥挤的砖泥垒叠,而最广大最好看的还是乡野,是山川、沙漠、大海。 藐视乡野就是藐视世界。对城市不仅不要太自信,而且还要常常地、尽早地走开。身体的荡开会带动思路的荡开,去接受和融入一个更大的世界。 拥有大世界的人才会思考大问题。 (本文作者为著名作家、山东省作协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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