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7月31日讯(见习记者 冯建华 通讯员 赵永磊) 7月30日,一名未戴头盔的摩托车驾驶员李某被民警拦下。就在民警依法对其处罚时,李某却说:“我是‘推行’并非‘骑行’,不应该被罚。” 7月30日下午3点,莱芜市交警支队城区大队六中队民警在汶阳大街和文化北路交会处执勤时,发现一辆违规行驶的摩托车。该驾驶员李某行驶距离民警约50米时,便从摩托车上下来,推着摩托车准备穿行十字路口。因李某未戴头盔被民警拦截,随后民警告知他将处罚金50元时,李某忙称:“我是‘推行’并非‘骑行’,不应该被罚。” “李某不带头盔违规驾车上路,企图蒙混民警逃离处罚的做法是不可取的。”民警说,按照《交通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最终,民警依法对李某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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