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4日讯(记者 齐金钊 通讯员 王琳) 近日,福山区国税局的税务干部来到烟台德华物流有限公司等“营改增”企业,现场为企业解答“营改增”相关税收政策,指导具体业务处理,受到相关企业的欢迎。 “我们公司主要承揽钢材运输业务,平时运输的业务量较大,承运的运输企业也分布各地。有个问题比较关心,运输车辆通过渤海轮渡将钢材运往大连,这中间发生的费用能否抵扣、怎么抵扣?”烟台德华物流有限公司牟经理问。 “可以抵扣。上述业务发生后,可拿渤海轮渡公司出具的交通运输业专用发票到国税大厅认证,认证通过后,按票面标注的税额抵扣税款。”在为企业解答疑问的同时,税务干部还围绕“营改增”的试点范围、税率设置、计税方法、优惠政策以及企业关心的其他税收问题一一做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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