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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冬采暖费开交了 |
热力交费截至10月31日,热电到11月15日 | |
- 2013年09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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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平路西口,施工人员正在铺设供热管道。(资料片) 本报记者 陈玮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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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月11日讯(记者 蒋龙龙 见习记者 霍英杰) 11日,记者从省城两大供热企业了解到,今冬的采暖费交纳已经开始。济南热力交费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热电交费截止日期为11月15日。 11日,记者从供热企业了解到,2013至2014年度的采暖费收费工作已经开始。济南热电交费截止日期为11月15日,济南热力交费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超过交费期限需要交纳违约金。根据《济南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采暖费逾期未交纳的,系统将按欠费金额的日千分之三自动生成违约金。 今冬采暖季不打算用暖气的居民也要抓紧报停,供暖报停截至9月30日。去年报停的用户今年想用暖,需重新开通。具备分户控制的单户居民用户报停,需按照总热费15%的比例交纳热网运行成本费。 每年采暖季,都有居民对采暖收费的面积计算存有异议。按照规定,居民住宅按套内建筑面积收费,其中,阳台面积收费标准为:封闭式阳台安装供热设施的按全面积收费。封闭式阳台未安装供热设施的按阳台面积50%收费。未封闭阳台不收费。阁楼、假层安装供热设施的按全面积收费,未安装供热设施的不收费。 对于交费问题,市民如有疑问,可拨打济南热电客服热线67812319、济南热力客服热线88812319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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