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4日讯(记者 董传同 通讯员 史学森 李杰) 不准公安民警面对群众危难不作为,不准酗酒滋事,不准进夜总会等公共娱乐场所,这是近日德城区公安分局制定的“十不准”的内容,民警在八小时外也需受到这些限制。 为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坚持从严治警,全天候规范民警及协警行为,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分局按照公安部三项纪律、五条禁令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八小时以外“十不准”,要求全体民警、协警时刻牢记,严格遵守,坚决遏制违禁问题的产生,严防涉枪、酒、车、赌等方面问题的发生。 该局民警八小时外“十不准”内容包括:一是不准公安民警面对群众危难不作为;二是不准酗酒滋事;三是不准进夜总会等公共娱乐场所;四是不准酒后驾车;五是不准参与打扑克、麻将等各类形式的赌博;六是不准值班及工作日中午饮酒;七是不准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和丑化党及国家形象的言论;八是不准参与各类非法组织及其活动;九是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经商或为亲友提供经商条件;十是不准接受带有色情服务的异性按摩、陪侍或出入不健康的场所。 该局专门成立督察组,不定时开展督查,同时要求所有在编民警写保证书,责成各派出所同协警签订责任书,一经发现违反“十不准”行为,将按有关纪律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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