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的那些日子,每餐我都感觉吃得太饱,经常是这顿的食物还没有消化好,下一餐又接踵而至。每次我出国,家人总是笑话我说,你一出去旅行怎么倒胖了? 我是个饭量不大的人,食量最大的时候是上大学二年级的冬天,不知道怎么那么能吃,二两大的馒头一餐居然能吃三个,还要喝一碗粥。不过,这种食量也没坚持太久,大概半年左右,我又恢复了常态。 在欧洲,我也见过能吃的人,但多少没有让我骇到,但有一天我在美国一个小镇的赛百味店,却着实惊了一下。我是去那里吃早餐的,当时店里只有一个伙计在给一个大胖子服务。美国人的那种胖确实是惊心动魄,能把形体扭曲到极致,就像一幅立体漫画一样。那胖子要的大概是一份12英寸的香热奇士或香烤牛排,那有一尺多长,手纸卷那么粗,另外,他还买了两份百味卷。我以为他是准备买回家给家里人一起吃,没想到等我买完东西,回头一看,他已经坐在餐厅里将那几份东西风卷残云,一扫而空,还友好地冲我微笑了一下,一点也没有撑着的感觉。 后来,我在临近的小镇吃晚饭,点了一份烧猪排。我提醒服务员要一份最小的,服务员说,你点的就是最小的。我又问最小份的猪排有多大,他说一共有6根肋排,我问那大份的猪排有多少根,他说是12根。我吐了吐舌头。 等烧猪排端上来,我一看就觉得胃胀了。那猪排足足有一本书那么大,肉多骨少,超级实诚。我暗想那12根排骨还不得把人肚皮撑开。我紧着量吃,也只吃了两根肋排,然后分给我的两个同伴,也没有吃完。再后来,我跟同伴吃饭一般就只点一份套餐,加点沙拉、饮料,三个人吃一份饭,觉得非常合适。 记得以前看过美国人自己拍摄的一部纪录片,叫《美国人一生的消费》。片中统计说,一个普通美国人,大概一生要喝掉6吨牛奶,吃掉大约2.5吨牛肉,也就是五头体型巨大的牛要被他吃掉。此外,他一生中平均还要吃掉1.7吨猪肉,大概相当于11头猪,还要吃掉1423只鸡,也就是2.3吨的鸡肉,另外,至少要吃掉19826枚鸡蛋、5067根香蕉、12888个橙子,喝掉43371听饮料、13248杯啤酒、942瓶红酒。 这些数据够吓人吧!按照美国普通人的这种生活方式和消费能力,养活一个美国人,大概可以养活30多个非洲人、20多个亚洲人。也就是说,要是美国也像中国、印度一样拥有十几亿以上的人口,那这个国家可能没有多长时间就会被这些吃货吃得底儿掉。 在中国,所谓“吃货”一般并不是以量见长,而是指一个人会吃、爱吃,吃得广,吃得精细、讲究。而在美国,吃货就真的是吃货,吃的东西首先就是量大,大块大块的汉堡、大杯大杯的可乐、大根大根的香肠,咕咚咕咚,不管三七二十一,一股脑儿下肚,然后,你就见到美国满大街的胖子,一上车,车身要向下陷几寸,坐椅子能占两人的座,那身材真心不敢恭维。 不过,俗话说体胖心宽,美国胖子大都如此。我从波特兰乘大巴去俄勒冈州南部时,开车的就是个大胖子,吨位超大,一笑能把人吓一跳。平时他食量就超大,一边开车还要一边吃各种零食,一路不断,就好像有个怎么也填不满的胃口,吃得我们都有些愤愤不平。想想中国的司机,要是这么能吃的话,估计赚的那点钱都不够这胃口装的。 (本文作者为央视电影频道导演、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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