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热力成立服务稽查部门打击偷热
窃暖金额超千元将被究刑责
2013年10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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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小区私接的管道近日被热力强行切断。本报记者 蒋龙龙 摄(资料片)
     本报10月21日讯(记者 蒋龙龙) “已办理停热手续,在停热期间擅自恢复用热的用户属于偷热行为。”21日,记者从济南热力获悉,济南热力为打击违规用热行为,成立了服务稽查部,将对偷暖行为严厉查处,情节严重的会申请公安部门进行侦查处理。
  济南热力服务稽查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个别居民通过私接管道、违规放水等形式来偷热,不仅造成供热效果的下降,还会影响合法用户的用暖权益。由于放水造成的热水流失,只能由供热公司向管网里补充热水,也会对管网的正常运行造成损害。
  近日,本报报道了大地锐城小区违规用暖被切断供热管道一事。服务稽查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部分自管站管理方还通过“改表”来偷暖。不少居民已经办理了停热手续,在停热期间擅自恢复用热的用户属于偷热行为,也是今年严厉查处的对象。
  济南热力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属“数额较大”,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3万元至10万元以上属“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属“数额特别巨大”,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很多用户已经办理停热手续,在停热期间擅自恢复用热,窃暖金额可能就过了1000元的标准。”服务稽查部相关负责人说,在今冬供暖季,将安排人员对换热站、报停居民进行排查。热力公司对窃热金额已经达到“数额较大”的用户,保留申请公安部门进行侦查处理的权利。
  济南热力还公布了违规用热举报电话88902397,社会知情单位及个人可举报违规用热行为。经过核实,热力公司会给予举报人500至3000元不等的奖励,并会替举报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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