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是违规用热
2013年10月22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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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济南热力介绍,以下行为属于违规用热行为:
1、擅自在供热设施上私接管道,盗取供热蒸汽、热水;
2、擅自在供热设施上加装放水装置,盗取热水用于其他用途;
3、采用热计量方式计取热费的,擅自拆除、损坏、改装、跨越供热计量装置或以其他方式影响供热计量装置正常使用,使其少计量或不计量;
4、擅自将供热用散热器改装为换热器,将热水用于其他用途;
5、未办理相关用热手续,擅自增加供热面积、瞒报用热面积;
6、已办理停热手续,在停热期间擅自恢复用热;
7、擅自改变用热性质的;
8、采用其他方式违规用热行为。 (蒋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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