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保11月1日起缴费
2013年10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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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21日讯(通讯员 吕宜峰 孟岳) 21日,从章丘市人社局获悉,因医保网络全面升级,2014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期调整为2013年11月1日-12月31日(节假日除外)。政府补助由去年的240元/人提高到280元/人。 
  日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等部门联合下文,进一步提高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年度政府补助标准,补助标准由去年的240元/人提高到280元/人。个人年度缴费标准我市仍维持原标准不变,即18周岁以下的城镇居民每人40元,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城镇居民每人140元,其他城镇居民每人240元,重度残疾人和城镇低保人员由财政全额补助。 
  据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因医保网络全面升级,2014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期调整为2013年11月1日-12月31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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