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记者了解到,为鼓励“黄标车”提前报废,潍坊市出台了相关补贴政策。将区分4个时段给予差别化补贴,时间越早补贴越高,最高可达1.98万元。 据了解,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实行时间为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具体根据淘汰黄标车的车型和使用年限,区分4个时段给予差别化补贴:第一时段为2013年10月1日—12月31日,补贴标准按照第二时段补贴标准的110%计算;第二时段为2014年1月1日—6月30日;第三时段为2014年7月1日—12月31日,补贴标准按照第二时段补贴标准的90%计算;第四时段为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补贴标准按照第二时段补贴标准的80%计算。 在第一时段,2006年及以后的重型载货车,补贴1.98万元,为最高补贴额。而到了第四时段,该类车的补贴标准为1.44万元。第一时段的最低补贴额,是1999年及以前的微型载客车,补贴为0.22万元,该类车在第四时段的补贴标准为0.16万元。 按规定在2015年12月31日前全部淘汰的各级财政供养单位的黄标车;强制报废日期在2015年12月31日前的黄标车;已享受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黄标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黄标车;因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黄标车,提前淘汰不享受补贴政策。 本报记者 李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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