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喻雯
公司无备案、经纪人无资质、发布虚假信息……如今,省城房产中介乱象丛生,各种潜在风险让不少买房者吃了亏。为何会出现如此多的乱象?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房产中介业务近几年发展迅猛,而相关的监管措施和法规则明显滞后,从而导致各种潜规则或行规出现。 比如,目前可以查到的济南市有关房产中介的收费标准,是1999年制定的《济南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通知只提到了咨询、评估、买卖代理等几项服务,但“代理”是否包括贷款服务,并没有详细规定。而在实际操作中,目前的中介收费标准多是几家大中介联合制定出来,小中介再跟风学习。贷款服务费在没有任何收费依据的前提下,市场上出现了1%的“潜规则”。 乱象出现的第二个原因,则是房产中介利用信息不对称来赚消费者的钱。不少刚需买房时,经验不足,中介就利用这一“弱点”,诱导消费者签阴阳合同,收取各种不明不白的费用。更有房产中介,甚至利用对房源信息的垄断,发布各种房价数据,对房产调控、购房者心理产生误导。 对于房产中介的这些乱象,济南市有关部门也已经认识到,并决定在近期联合开展房地产经纪行业专项治理行动,规范行业发展。集中治理有利于在短期内净化房产中介市场,但面对数量众多、参差不齐的房产中介,集中治理难以起到长期效果。 目前,在监管房产中介的法律法规方面还有不少空白,监管力量的薄弱和房产中介的众多也是一个突出矛盾,及时制定相关的法律规章就显得尤为必要。据了解,北京就出台政策,如果中介公司没有备案是不能从事二手房买卖的,一旦被查到将立即取消网签资格。有了这种震慑,问题中介自然会有所顾忌。 同时,规范房产中介行业的发展,还亟需加强行业自律建设。目前济南房产中介的主体是一些大的连锁加盟店,主管部门应充分发挥这些“龙头”的作用,牵头组织自律公约和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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