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玉华,山东大学第二医院肿瘤防治中心主任,主任医师,硕士研究生导师,肿瘤专业学科带头人。
东营读者问:去年接受了右上叶肺癌切除手术,后来进行了四个疗程的化疗,医生建议还要做1个疗程的放疗。已经做过化疗,还有必要做放疗吗?副作用大吗? 答:术后是否需要放射治疗,要看看术后的病理类型,有无淋巴结转移来定。如果病变比较早,鳞癌,淋巴结阴性,术后就不需要放射治疗。如果病变比较大,淋巴结有转移,无论鳞癌或腺癌应该需要放射治疗。术后放疗疗程大约5-6周左右,放疗的副作用主要是放射性肺损伤。放疗后可以避免局部复发,放疗期间做好放疗计划是可以避免放射性损伤的。 放疗是癌症三大治疗手段之一,在肿瘤综合治疗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放疗是用各种不同能量的射线照射肿瘤,以抑制和杀灭癌细胞的一种治疗方法。约70%癌症病人在治疗过程中需要用放射治疗,约有40%的癌症可以用放疗根治。许多早期癌可以通过根治性放疗达到治愈。此外,在手术前先作一段放疗,使肿瘤体积缩小些,便可使原来不能手术的患者争取到手术的机会。对晚期癌症则可通过姑息性放疗达到缓解压迫、止痛等效果。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肿瘤防治中心最新引进的影像引导的放射治疗可以在分次治疗摆位时和治疗中采集癌变区域信号,引导此次治疗和后续治疗。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分次摆位误差、靶区运动、靶区移位和变形的影响。 需要提醒的是,肿瘤的综合治疗不是手术、化疗、放疗、生物学治疗和中医药治疗等多种治疗方法的简单组合,而是一个有计划、有步骤、有顺序的个体化治疗集合体,是一个系统的治疗过程,需要手术、放疗和化疗等多学科有效协作,才能顺利完成。 不求大而全,而是因人而异,有的放矢,才能让每一位肿瘤患者得到最正确的治疗。山东大学第二医院肿瘤防治中心倡导规范的综合治疗及其理念,专门成立了肿瘤评估专家委员会,为每一位肿瘤患者的病情进行综合评估分析,制定最适宜患者的个性化治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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